【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过期的;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但确因办理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提前换发护照的;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的(少于4个单页);
4、姓名或其他信息更改的;
5、容貌变化较大的。
【护照预约】
1、使用“中国领事”APP(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或扫码下载)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预约办理时间。
2、本人按预约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到使馆领事部(地址:No.82, Street 1, Block 4, Yarmouk, Kuwait)办理。
3、有奔丧、探望危重病人或就医等紧急事项的申请人可申请“绿色通道”服务,携带有关办证材料和紧急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到使馆领事部申请现场办理(具体程序请到使馆后向工作人员了解)。
【所需材料】
1、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头发勿遮挡耳廓,点击这里查阅照片规格要求。
2、申请人现持护照。有效期仍有1年以上需换照证明。如护照过期需提供国内亲属信息及联系方式。
3、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监护人同意书》(可在使馆填写)。需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4、《国籍状况声明书》(可在使馆填写)。
5、特殊情况。整容者应提供医院整容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及整容前后的照片;更改姓名者应提供有更改后姓名的国内户口本复印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护照换发期间,原护照会保留在使馆;换发新照后,原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办理时间】
护照由国内制证中心统一制作,如材料齐全,从现场提交材料起一般10个工作日可取,恕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
【取证和费用】
1、取证日期会显示在取证单上,取证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
2、提交申请时不用交费,取证时交费。
3、费用:5科威特第纳尔(KD)。
4、取证时,请直接到2号窗口付费取证,目前只接受KNET银行卡转账支付,不接受现金。
【温馨提醒】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4:30)拨打领事证件咨询电话25333340(转内线119或125),或发送邮件至kuwait-city@csm.mfa.gov.cn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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