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就外国人因私赴华签证申请要求更新如下:
一、当前可受理签证类型和核心文件:
签证种类 | 适用情形 | 材料要求 |
L字签证 | 赴华旅游人员 |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往返机票订单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 2、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②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等; ③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
M字签证 | 赴华从事商业贸易活动 | 中国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并注明: ①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护照号码等 ②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事由、抵离日期、访问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费用来源等 ③邀请单位信息:邀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印章、法定代表或单位邀请人签字、日期等(相关信息须包含在邀请函正文) |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访问、交流、考察等活动 |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 2、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或商务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批准证书》; 4、文化和旅游部签发的《外国政府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代表资格确认函》; 5、文化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书原件(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签证上标注“入境后可停留30天”的除外。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Z字签证或工作类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 须提供下列所有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2、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3、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Q1字签证(团聚) Q2字签证(探亲) | 1、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2、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须提供下列所有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2、具有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签字的邀请函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C字签证 | 机组人员 |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X1字签证 | 赴华长期学习(超过180日)人员 |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和复印件; 2、中国招收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X2字签证 | 赴华短期学习(不超过180日)的人员 | 中国招收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
D字签证 | 赴华永久居留人员 |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和复印件 |
G字签证 | 经中国过境人员 | 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的联程机(车、船)票复印件 |
J1/J2字签证 | 入境进行采访报道的新闻记者 | 国内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个别申请须PU/TE邀请函,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具体指导。 |
无论申请何种签证,申请人均需提供以下基础材料:
(一)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且有空白签证页);
(二)在线填写的签证申请表;
(三)照片1张(签证申请表照片,照片规格要求点击http://kw.china-embassy.gov.cn/chn/lsfw/fhqz/201611/t20161121_1648042.htm);
(四)在科合法居留证明或入境证明(适用于非科威特公民申请人);
(五)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上述未明确要求原件的,可仅提供复印件;明确要求原件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一)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打印,详见 https://www.visaforchina.cn/SGP2_EN/COVA/
(二)携带申请表、护照、照片等材料本人亲自到签证中心申请,并留存十指指纹。
1、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我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或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5)自2023年8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或两次入境的商务、旅游、短期探亲、过境、乘务类签证申请人免采指纹。
2、签证中心有关信息
地址:Arraya Center Level 29, AL-Shuhada Street, Sharq, Kuwait City.
电话:+965 22070012
邮箱:kuwaitcenter@visaforchina.org
(三)办理时限:普通件4个工作日;加急件3个工作日。
三、收费
科威特公民 | 非科威特公民 | |
一次入境 | 6科第 | 8科第 |
二次入境 | 9科第 | 12科第 |
半年多次入境 | 12科第 | 16科第 |
一年以上多次入境 | 18科第 | 24科第 |
注:(1)以上所有收费不含签证中心服务费; (2)根据对等原则,个别国家公民申请签证费用有所不同,请以使馆具体解释为准。 |
四、无需办理签证人员:
(一)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
http://cs.mfa.gov.cn/wgrlh/bgzl/202110/t20211029_10403855.shtml
(二)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
(三)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
(四)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
(五)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的外国人(请注意:美国和加拿大为APEC旅行卡计划过渡成员,美、加颁发的APEC商务旅行卡不具备签证功能,赴华须办理签证)
注:72及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问题请径询拟入境地边检机关,网址如下详见http://www.mps.gov.cn/n2254996/index.html。
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